巴登-符腾堡, 德国的狗:规定、税费和旅行
巴登-符腾堡州对普通犬只没有全州范围的登记、芯片、保险或 Sachkunde 义务;州的规定只涵盖名单犬和危险犬。牵绳规定和犬税由各市镇制定。
巴登-符腾堡州主要通过州条例管理危险犬;其他一切由市镇负责。未能打开州的官方网页,因此大多数项目来自二手资料或尚未确认。
德国的全国性规定在这里同样适用。 全国性规定
品种规定
| 地点 | 规定 | 品种和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巴登-符腾堡 | 受限 | 美国斯塔福郡梗, 牛头梗, 美国比特犬, 杂交种 PolVOgH 2000:斗犬(Kampfhunde)名单 1,推定具有危险性;饲养需要许可,在公共场所戴口套并牵绳,除非通过 Wesenstest(气质测试)推翻该推定。 [1] |
| 巴登-符腾堡 | 受限 | 斗牛獒犬, 斯塔福郡斗牛梗, 阿根廷杜高犬, 波尔多獒犬, 巴西菲勒犬, 西班牙獒犬, 那不勒斯獒犬, 英国獒犬, 土佐犬 《危险犬警察条例》(PolVOgH)名单 2:只有存在迹象时才认定为危险;主管部门可以附加条件。 [1] |
养犬税和许可证
养犬税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斯图加特对第一只狗每年收取 144 欧元,每多一只收取 288 欧元,斗犬收取 816 欧元。每个市镇自行确定税率。[2]
典型 144 EUR 每年
保险
责任险
只有根据饲养危险犬的《警察条例》(Polizeiverordnung)列入名单的犬和危险犬才强制投保责任保险。对其他狗没有一般性义务。[3]
尚未确认:登记, 微芯片, 许可证或主人考试, 牵引绳和口套。我们只展示官方或有名可查的来源所说明的内容。
法律会变:这里只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每一行所链接的主管机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