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利桑那州, 美国的狗:规定、税费和旅行
狗主人对咬伤承担严格责任,狗在公共公园和学校场地内必须拴绳,县从狗 3 个月龄起发放许可证。
登记费用和地方养犬规定由各县制定。
美国的全国性规定在这里同样适用。 全国性规定
品种规定
未发现针对品种的规定。
登记和微芯片
登记
3 个月龄及以上的狗通过县办理许可证;县监督委员会设定费用,许可证期限与狂犬病加强免疫的间隔一致(A.R.S. 11-1008)。[1]
牵引绳和口套
牵引绳和口套
在公共公园和公立学校场地内,狗必须拴绳,或关在车内或笼中,经认可的犬舍俱乐部、学校或公园活动除外。在已宣布的狂犬病隔离区内,离开主人场所的狗必须拴在不超过 6 英尺的绳子上,并由主人直接控制。游离的 3 个月以上的狗必须佩戴带有许可证牌的项圈或胸背带。凶恶的狗和发情期的母狗不得游离(A.R.S. 11-1012)。各县和各市可能有更严格的拴绳规定。[2]
其他规定
咬伤责任:严格责任。无论狗以前是否有凶性,在公共场所或受害者合法所在之处发生咬伤,主人都要承担责任;裁决者不得考虑品种(A.R.S. 11-1025)。[3]
品种规定:只有当城市的养狗规定不针对特定品种时,县才可以执行(A.R.S. 11-1005)。Animallaw.info 将亚利桑那州列为禁止地方制定针对品种的规定的州。[4]
狂犬病:A.R.S. 11-1014 假定已按州规定接种疫苗;咬人的未接种疫苗的狗或猫要隔离至少 10 天。规则参照全国汇编(A.A.C. R3-2-409)。[5]
法律会变:这里只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每一行所链接的主管机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