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亥俄州, 美国的狗:规定、税费和旅行
俄亥俄州:每只超过 3 个月大的狗,必须向其饲养地的县审计官登记,申请须在 1 月 31 日前提交(R.C. 955.02)。狂犬病和咬伤规则见下面的详细内容。
俄亥俄州的许多养犬规定由县、市或镇制定,请向当地动物管理部门核实。
美国的全国性规定在这里同样适用。 全国性规定
品种规定
未发现针对品种的规定。
登记和微芯片
登记
每只 3 个月以上的犬只,都必须在饲养地的县审计官处登记,期限为一年、三年或永久,申请须在 1 月 31 日前提交(R.C. 955.02)。各县可以对 9 个月以上未绝育或未阉割的犬只多收费用(R.C. 955.02),也可以提高费用(R.C. 955.14)。[1]
养犬税和许可证
养犬税
州基本费用:每年 2 美元(一年 2 美元,三年 6 美元),或永久登记 20 美元。县可以提高费用。[1]
典型 2 USD 每年 (2–20 USD)
牵引绳和口套
牵引绳和口套
全州范围内,每只狗都必须被圈养或约束在主人场所内(通过牵引绳、拴绳、足够的围栏、看管或安全围栏),或处于某人的合理控制之下,但合法狩猎或参加野外比赛的非危险犬除外(R.C. 955.21)。地方条例可以增加规则(R.C. 955.10)。在狂犬病检疫期间,可以下令将狗圈养或拴绳(R.C. 955.26)。[2]
其他规定
未发现州级狂犬病疫苗接种法;1964 年司法部长的一项意见称,在没有检疫令的情况下,县审计官不能要求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作为登记条件。[3]
狗咬伤责任:有例外的严格责任(R.C. 955.28)。[4]
法律会变:这里只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每一行所链接的主管机构为准。